荷兰CRS共同申报准则:谁会被报告、交换哪些资料

更新日期:2026年9月7日。CRS全称Common Reporting Standard,即共同申报准则。它是一套由金融机构识别客户税务居民身份,并由参与国家税务机关按年交换金融账户资料的制度。CRS不是一种新税,也不会仅因资料被交换就自动产生税款。

谁负责报告?

直接向税务机关提交CRS资料的主体主要是银行、托管机构、部分投资实体和特定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。普通账户持有人通常不是向CRS系统自行上传文件,而是应银行要求提供税务居民自我证明、税务识别号和相关资料。

荷兰自2016年起实施CRS,已有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参与。金融机构会按法律规则判断客户的税务居住国;国籍、护照或开户地址只是信息的一部分,不能单独决定税务居民身份。参见荷兰税务局CRS说明

哪些账户和人员可能涉及?

CRS可覆盖个人和组织持有的存款、托管、投资及某些保险账户。组织账户还可能根据实体类别穿透到最终控制人。是否报告取决于税务居住地、金融机构和账户分类、实体属于主动经营还是特定被动实体,以及适用的尽调规则。

因此,“只有富人才会被报告”和“任何账户无论情况都报告”都过于简单。某些规则有账户类型或实体账户门槛,另一些类别没有相同门槛;应由金融机构依据CRS分类判断。

交换的资料包括什么?

荷兰税务局列出的个人资料包括姓名、地址、出生日期和地点、税务居住国及当地税务识别号;金融资料可包括账户或保单号码、年末余额或价值、利息、股息、保险价值以及出售证券等金融产品的收入。具体项目取决于账户类型。

荷兰金融机构把资料交给荷兰税务局,再由税务局发给客户税务居住国的主管机关;其他参与国也以相似方式向荷兰提供荷兰税务居民的境外账户资料。详细清单见CRS交换资料页面

收到CRS资料不等于直接征税

税务机关会把交换资料与纳税申报进行比对,但账户余额不是应税所得,境外账户也不当然违法。最终税务处理要看当地税法、税务居民身份、资产类别、免税额、收入性质以及税收协定。

反过来,某项资料没有出现在预填申报或尚未交换,也不代表纳税人可以不申报。荷兰税务居民通常仍需按适用规则申报全球收入和Box 3资产。

账户持有人应做什么?

  1. 向金融机构如实提供所有税务居住国和税务识别号;
  2. 迁居、公司管理地点或实体分类变化时及时更新自我证明;
  3. 保存年结单、利息股息、证券交易和汇率依据;
  4. 将个人账户与公司账户分开,核对账户持有人名称;
  5. 申报前把各国账户与本国税表逐项对照。

CRS和FATCA有什么不同?

CRS是多国共同采用的自动交换标准;FATCA源自美国规则,重点识别美国税务相关人员。金融机构经常在同一份表格中同时询问CRS和FATCA,但两套身份、表格和报告路径不能互相替代。

针对“境外账户是否都要上报”的常见误区,可继续阅读CRS境外账户申报责任说明。税务居民身份或公司实体分类复杂时,应按具体国家和年度单独判断。

CRS 信息交换需要与实际税务身份一致

境外账户、公司持股和个人税务居民身份需要分别核对。实际申报应结合账户性质、控制关系和对应年度资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