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兰公司订阅境外软件、云服务或广告平台,付款单上没有荷兰增值税,并不代表这笔费用在荷兰增值税申报中一定可以忽略。先确认供应商所在国家、合同主体、服务类型和发票信息,再判断是否适用增值税转移征收及进项税抵扣。不同服务可能有例外,不能用供应商网站语言或付款币种代替判断。
先把四份资料放在一起
保存订阅合同或订单、供应商发票、实际使用账号的业务说明和付款记录。核对发票抬头是荷兰公司、母公司还是个人;订阅由谁使用;发票上的增值税号码和“VAT reverse-charged”等字样是否与交易一致。如果中国母公司代付,另需记录两家公司之间对该笔款的安排,可参考母公司代付费用整理。
欧盟供应商和非欧盟供应商分别判断
荷兰官方说明,企业从其他欧盟国家购买服务时,增值税通常转移给荷兰购买方,由其在荷兰申报,但存在服务类型例外。从欧盟以外的供应商购买服务,也经常需要由荷兰企业自行计算并申报荷兰增值税。是否能同时抵扣为进项税,还取决于该服务是否用于有抵扣权的经营活动;不能把“转移征收”理解成永远没有税务影响。
申报前怎样与账簿核对
按供应商列出当期发票、服务期间、币种、净额、供应商国家和账簿科目。把跨期订阅、取消退款、个人账号付费及没有合规发票的项目单列,请负责增值税的人逐笔判断。若此前已按零申报提交,而当期实际有境外采购,需进一步核对是否应更正;不要直接在下一期随意补入,具体更正方式取决于差额和适用规则。
如需核对公司增值税申报,可查看公司报税服务介绍。咨询时先提供交易类别和发票数量;完整发票、账号或支付资料应通过约定的安全方式交接。
资料依据:荷兰政府购买欧盟其他国家商品和服务的增值税说明、荷兰政府从非欧盟国家购买服务的说明、荷兰税务局跨境服务转移征收说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