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份年度财报的起点,是确认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年和成立后的实际交易,而不是等税务局寄来企业所得税评税单。新公司即使交易很少,也应从第一笔资金、合同和费用开始留痕,以便财年结束后编制财务资料,并判断向 KVK 报送的要求。
第一件事:核对财年
请从公证成立文件、章程及 KVK 登记资料确认会计年度起止日。它不一定与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完全一致。第一年是否为短财年、以后是否采用固定年度,都应在委托记账时说清楚。企业所得税申报使用的财年也应与章程安排核对,不要直接把公司成立后的前十二个月当作一个完整财年。
第二件事:建立从成立日开始的资料链
至少把股本或出资、银行账户、设立费用、股东垫款、客户和供应商合同、销售采购发票、工资资料以及税务来信归档。若公司银行尚未开好,先由谁付款、谁实际购买服务,要用合同和付款证明讲清。可以参考注册后第一套账务资料清单,但不要把文章里的文件夹名称误当作官方强制格式。
第三件事:确定谁负责何时交付
建议在财年结束前,与负责记账、财报和报送的人确认:账簿何时关账,董事和股东何时审核,谁负责向 KVK 提交,谁负责企业所得税申报,回执放在哪里。荷兰政府和 KVK 都说明,BV 一般有年度财报报送义务,最终提交期限依组织和程序而定,最长边界通常为财年结束后十二个月;提前安排能避免把最晚日期当作开始日期。
第一份财报还需要核对公司规模对应的报送内容,不能照搬其他企业的完整报表。若您只知道 KVK 号码、不确定章程财年或账务从哪一天开始,请先提供公司成立日期、章程财年、首笔交易日期及已有账务范围,再安排公司报税与财务服务咨询。
资料依据:KVK 年度财报报送说明、荷兰政府财报义务与期限说明、荷兰政府企业所得税财年说明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