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新日期:2026年9月7日。荷兰30% ruling现在由税务局称为“expatregeling”。它允许符合条件的外派或境外招聘员工,由雇主对额外境外生活成本给予免税补偿;最多可按含补偿工资的30%计算,但并非每位外国员工都自动享有,也不是雇主必须支付30%。
2026年的核心条件
一般申请人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- 与雇主存在雇佣关系,由雇主执行工资税;
- 由境外招聘或派往荷兰工作;
- 在第一天荷兰工作前24个月中,有超过16个月居住在距离荷兰边境直线150公里以外;
- 具备荷兰劳动力市场较难获得的专业能力,通常通过工资门槛判断;
- 雇主和员工共同向税务局申请并取得有效决定书。
2026年,一般员工的应税年工资(不含该免税补偿)须高于€48,013。未满30岁且具有荷兰学术型硕士学位或同等外国学位的人,门槛为€36,497。指定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及专科培训医生通常不适用工资门槛。以荷兰税务局2026年条件为准。
“30%”是上限,不是固定到手比例
雇主可以选择报销经证明的实际境外费用,或在决定书有效期内使用expatregeling,最多将含补偿工资的30%作为免税补偿。劳动合同、工资结构和最低应税工资仍需满足要求;若直接从原有净工资中机械拆出30%,可能导致应税工资低于门槛。
从2026年起,全年最高免税补偿为€78,600,对应含补偿工资达到€262,000且全年适用。只适用部分年度时,上限按时间计算。雇主也可以约定低于30%的比例。
什么时候提交申请?
申请表需要雇主和员工共同填写、签字并附所需材料。希望决定书从第一工作日起生效,应让税务局在该日起4个月内收到申请;晚于这个期限,通常只能从较晚日期适用。税务局提供的2026年申请表列明了寄送地址和附件。
常用材料包括劳动合同、职位与工资说明、境外住址历史、护照或身份证明、学历证明(使用低门槛时)以及此前在荷兰工作或居住的资料。住址证明应能够覆盖要求期间,只有一张当前账单通常不够。
有效期、以前在荷经历与换雇主
决定书最长有效5年。过去25年在荷兰工作或居住的某些期间会扣减有效期,但短期商务、假期或家庭访问存在官方例外。不要只按入境章数量自行计算,最终期限以决定书为准。
换雇主时,不能简单把旧公司的工资处理复制到新公司。若新旧雇主属于同一“关联扣缴义务人集团”且持续满足条件,原决定可能继续有效;集团之外换雇主时,一般需由新雇主和员工重新申请延续。离职间隔、合同起止和申请时间都会影响结果。
个人报税还有一个容易忽略的变化
自2025年起,新适用30% ruling的员工不能再选择“部分非居民纳税人”身份。只有符合过渡条件、在2023年最后一个工资期间已经使用该政策且未发生规定中断的人,才可能延续至2026年底。因此,持有决定书不代表可以自动不申报境外Box 2或Box 3资产。
雇主每年应复核什么?
- 当年应税工资是否持续高于对应门槛;
- 免税补偿是否未超过30%及年度上限;
- 员工无薪假、兼职、奖金或入离职是否影响计算;
- 决定书起止日期与工资系统是否一致;
- 学费、搬迁费等单独费用是否属于可额外免税项目,避免重复报销。
30% ruling同时涉及劳动合同、工资税和个人所得税。准备申请或换雇主时,可通过联系我们提交第一工作日、工资结构、学历及过去居住情况,以便先判断资料范围。
30% ruling 应与个人年度报税一起核对
30% ruling 会影响工资税、净收入和部分申报选择。换工作、迁入迁出或收入结构变化时,建议重新评估个人税务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