组织机构一旦完成某项任务或提供服务,就必须开具发票。根据法律规定,该发票必须满足多项要求,尤其是在涉及应税交易和增值税的情况下。

1968年荷兰营业税法(简称1968年营业税法)规定,任何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的人,就营业税而言,均属于企业家。营业税是对购买各类商品和服务征收的消费税。实际上,营业税通常被称为增值税(VAT)。增值税是指销售收入与购买价格之间的差额。当企业发生成本、进行采购或投资时,供应商通常会收取增值税。企业进口商品或在欧盟其他国家(即所谓的欧盟内部采购)采购时所应缴纳的增值税,也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。
依法开具发票
要将已支付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抵扣,企业必须能够提供发票以证明供应商收取了多少增值税。只有在有正确的增值税发票的情况下,所收取的增值税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,因为只有这样才能抵消增值税。如果企业向其他企业或非企业法人实体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,从其他企业或非企业法人实体收到预付款,从事所谓的远程销售,或向欧盟其他国家的个人提供运输工具,则企业有法律义务开具发票。错误的增值税发票可能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(详见相关文章)。
发票的法律规则
法律规则同样适用于发票上的信息。发票必须包含以下信息:
- 发票编号(顺序唯一编号);
- 发票日期;
- 提供服务或交付的日期;
- 贵组织的名称和地址;
- 客户的姓名和地址;
- 对表演的描述(性质、范围、服务或商品的类型);
- 价格(含增值税和不含增值税)
- 可能有折扣;
- 即使适用零税率,也必须按适用的增值税税率,并且如果提供的商品和/或服务适用不同的增值税税率,则必须在发票上按税率组分别列明;
- 贵单位的增值税识别号;
- 买方的增值税识别号(适用于欧盟内部收购)。
在“细则解读”栏目中,Rendement 将解读法律、法令或法规中的某项条款。本期内容:法律对发票的要求。
